为进一步促进法学教学和理论研究与检察实践深度融合,11月30日,我院与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授牌仪式。
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耿自强,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卫华分别代表协议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协议围绕人才建设、就业指导交流、检察理论与实务交流、党建共建等方面内容,明确了双方的具体责任和工作举措。随后,双方举行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授牌仪式。
座谈交流会上,双方就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作积极作用、派驻学生实习、增进学生就业、开展检察理论调研、指导企业合规案件办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陈卫华介绍了天元区检察院基本情况及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他表示,此次检校合作是检察机关与法学高校的共建共赢,更是通过借助“高校智囊”提升“检察内核”,补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有益举措。接下来,将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模式,切实推动检校优势互补。
耿自强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及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成果等方面的教学成就。他表示,希望借此机会,检校双方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升,取得高校理论研究和检察工作发展双赢共赢的丰硕成果。我院教务办主任阎英老师、我校企业合规审查与法律责任研究中心专家顾问、我院教授吴智老师及我校企业合规审查与法律责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我院副教授赵冠男老师参加授牌仪式和座谈交流,并围绕学生培养、实习、就业,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实证调研,检察项目开展等问题,分别做表态发言。
下一步,双方将以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为载体,凝聚法学教育研究和检察实践发展的强大合力,助推教育工作现代化和检察工作现代化,共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现代化发展贡献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
一审:于舒文
二审:张宁莎
三审:曹俊峰